新公司条例讲座

由2014年3月3日起, 新《公司条例》(香港法例第622章) (「新条例」)开始生效。大家必须留意新条例的主要修改包括废除组织章程大纲、强制性无面值股份制度及限制法人团体担任董事等, 将会影响公司的日常运作。

 

有见及此, 香港艺术行政人员协会特别邀请协会的义务法律顾问冼明熹大律师, 为大家讲解新条例的内容。冼大律师除了擅于公司法及商业法之外, 也是一位注册税务师, 并担任香港神托会培基书院义务法律顾问、淫亵物品审裁处审裁委员、人事登记审裁处审裁委员、上诉委员团 (城市规划) 成员及上诉委员团 (地产代理条例) 成员。

 

是次讲座将能让业内人士了解新条例的内容, 以及认识如何执行有关条例。欢迎大家出席参加。

       

日期: 2014年2月24日(星期一)

时间: 下午2时至4时
地点: 温莎公爵社会服务大厦103室 (香港湾仔轩尼诗道15号)
讲者: 香港艺术行政人员协会义务法律顾问 冼明熹大律师
语言: 广东话主讲
费用: 香港艺术行政人员协会会员@HK$80; 非会员@HK$100

 

名额有限先到先得请即报名参加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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