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者憂修訂電影檢查條例造成寒蟬效應 業界指修例令人擔憂
政府因應《港區國安法》生效,提出修訂《電影檢查條例》。浸大傳理及電影學院副教授吳國坤在一個電台節目認為,今次修例未有用到「危害」字眼,而採用「不利於」的字眼,是「加辣」的說法,令違反國安法的定義更加廣泛和「曖昧」,紅線變得模糊,或造成寒蟬效應。
他指,在未有相關案例前,業界要慢慢摸索,短期內必然對創作造成影響,舉例指《表姐,妳好嘢!》和《國產凌凌漆》等電影涉及諷刺官員的內容,修例後會否造成不利國安,要視乎檢查員的詮釋。
他又指,業界仍可拍攝喜劇、文藝片等,無論如何都可生存,但部分獨立電影或不能再觸碰敏感題材,如涉及社會事件,或更難在本地放映。
體育、演藝、文化及出版界立法會議員馬逢國指,修例只是將電檢指引以更準確立法方式落實,令業界更有保障,又認為「危害」和「不利於」的字眼分別不大,承認目前未能就不同場景能否通過審查作判斷,但認為仍有空間探討,例如可以就某些對白和場景,作刪剪修改等,不會影響創作自由,會在立法會審議條例時,反映業界意見。
導演張婉婷表示,不覺得業界人士有危害國家安全的意圖,但修例令他們感到擔憂,有很多問號,由於沒有案例依從,大家都不清楚甚麼事情會觸及「紅線」。她亦關注沒有上訴機制,只可透過司法覆核處理,但司法覆核往往無了期拖延。不過張婉婷強調作為導演,自由在心中,她會努力拍攝自己想拍攝的東西,希望所有人都有勇氣,堅持路線,不要自我審查。
香港電影工作者總會發言人田啟文則表示,現時沒有關於「不利」國家安全的個案,只能見步行步。他形容「不利於」及「危害」的字眼只是捅一刀及捅兩刀的分別。
港府昨日公布,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向立法會提交《2021年電影檢查(修訂)條例草案》,建議立法規定檢查員須考慮影片上映會否「不利」於國家安全,並賦權政務司司長可指示電影檢查監督,撤銷就不利國安影片已發出的核准證明書或豁免證明書,意味曾獲准上映的影片仍可遭撤銷上映資格,變成「禁片」。該草案將於本周五(27日)刊憲,並於下月1日於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。